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(RCEP)已于2022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,构建为全球最大自由贸易区。
RCEP产业合作委员会主席许宁宁、中国―东盟商务理事会执行理事长近日表示,RCEP签署及生效后,绝大多数国内省市将“抓住RCEP实施带来的新机遇”列入“十四五规划”和年度“两会”《政府工作报告》,结合本地情况制定并正在实施抓住RCEP新机遇。随着RCEP区域国家更多对接政策的出台和企业对RCEP规则的熟练运用,RCEP的潜力将得到更大释放。
现列出有关直辖市、省、自治区制定并正在实施的抓住RCEP区域开放机遇《行动计划》《实施意见》,供工作、研究参考。
2022年,山西省对RCEP成员国进出口476.3亿元。山西省商务厅组织千余名企业代表参加了5次RCEP专题培训。
山西省2023年《政府工作报告》在今年重点工作中要求:推动综改示范区RCEP国际合作园区建设。
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
关于印发山西省落实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
(RCEP)行动计划的通知
各市、县人民政府,省人民政府各委、办、厅、局:
《山西省落实〈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〉(RCEP)行动计划》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落实。
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
2022年6月7日
山西省落实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
(RCEP)行动计划
为全面对接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(RCEP)经贸新规则,抢抓RCEP生效实施机遇,深化我省与其他RCEP国家经贸合作,以高水平开放助力全方位高质量发展,制定本行动计划。
一、着力推动对外贸易快速发展
(一)扩大山西产品出口。建立RCEP国别商品减税对比清单,梳理减税商品出口企业名单,组织开展“RCEP优惠政策进千企”巡回宣介活动,确保企业充分享受RCEP协定税率,针对性扩大出口。支持企业参加RCEP其他成员国国际知名线下展会,针对日本、印尼和越南等重点出口市场,高规格举办山西品牌丝路行活动,打造山西优势出口品牌,推动企业扩大市场份额。(责任单位:省商务厅、省贸促会、太原海关)
(二)扩大优质消费品、关键零部件、矿产资源进口。培育消费品进口细分市场,发挥太原、大同、晋城、临汾4个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城市作用,依托综保区和保税物流中心加快建设省级跨境电商示范园区,重点扩大对东盟优势农产品,日韩休闲食品、化妆品,澳新乳制品、保健品等高品质消费品进口,提升省内供给体系质量,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需求。根据我省产业转型升级需要,建立我省进口商品关税减让清单,完善《山西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》,支持我省企业扩大日本润滑油、轴承、齿轮等产品进口。大力支持大型冶金、煤炭、物流企业加大铁矿石、镍铁、煤炭等资源进口,打造大宗产品进口龙头企业。深度参与进博会,加强与RCEP国家参展商的对接合作,加大高端消费品、高新技术产品及装备等进口。(责任单位:省商务厅、省贸促会、太原海关)
(三)用活原产地规则。加强原产地证书申领程序、业务流程等方面的培训,全面推广原产地证书“智能审核”,推进原产地证书签证智能化、标准化、规范化,为企业提供优惠原产地规则利用指导、企业原产地合规与管理等咨询服务。指导企业利用RCEP原产地区域累积规则优化供应链,加大配套零部件项目引进力度,吸引以RCEP区域为出口目的地的生物医药、化工、航空等产品企业来我省投资。(责任单位:省贸促会、太原海关、省商务厅)
(四)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。推动太原、大同跨境电商综试区引入头部电商企业和物流企业,扩大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,降低物流成本。培育和壮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,为企业提供跨境电商报关、退税、结汇等外贸综合服务。支持企业利用跨境电商平台和数字营销、社交营销工具,扩大玻璃、陶瓷和农产品等山西特色产品出口。打造4—5家跨境电商培训孵化中心,培育500—1000个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企业。支持省内外贸企业在RCEP成员国建设海外仓,建立境外仓储物流及售后服务体系。把握太原市获批全国二手车出口试点城市契机,努力扩大二手卡车对东盟的出口。(责任单位:省商务厅、太原海关、省公安厅,太原市、大同市人民政府,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)
二、持续深化双向投资合作
(一)加大利用外资力度。持续跟踪现有重点外资项目,确保持续稳定到资。主动关注日、韩、澳等国大型跨国企业的投资动向,进一步深化与韩国在能源领域合作,拓展与澳大利亚在煤层气领域合作。探索与日本建立项目交流平台,推动东部地区日资企业向我省转移。利用投洽会等重大国际合作平台,组织我省各类开发区举办重点产业专项招商引资推介会。加强与日、韩知名招商中介机构合作,积极开展投资促进活动,适时赴日本、韩国开展电子信息、新材料、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招商引资活动,大力推介山西机遇,推动日韩半导体、氢能、医药等外资项目落地。(责任单位:省商务厅,各市人民政府)
(二)稳妥促进优势产能转移。抢抓RCEP成员国高水平开放投资机遇,利用RCEP关税待遇差距以及东盟国家人工、土地低成本及资源优势,鼓励我省采矿、能源、钢铁企业“走出去”,提升全球资源配置能力。支持我省钢铁制品、机械设备、轻工产品等企业利用RCEP降税安排,在东南亚地区投资设厂,优化生产布局,提高国际竞争力。瞄准缅甸、老挝等次发达地区在协定中给予的平衡发展机遇,支持我省企业与其开展农业、水果种植及深加工等方面的合作。(责任单位:省商务厅、省发展改革委、省农业农村厅)
三、推动服务贸易提质增效
(一)推进太原市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创建工作。推动太原市按照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创建标准,大力培育服务外包主体,吸引更多的RCEP成员国服务贸易企业入并投资,带动全省服务贸易提质增效创新发展。(责任单位:太原市人民政府,省商务厅、省科技厅)
(二)依托会展平台,助推服务出口。用好“服贸会”“上交会”“高交会”等国家级会展平台,开展服务贸易交流、展示、洽谈、合作,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。加大我省文化旅游宣传力度,扩大文化旅游服务贸易;大力发展生产性技术、知识产权、维修维护等服务贸易;鼓励家政等生活性服务企业开展服务贸易;支持服务外包企业承接日本等成员国家服务外包业务。(责任单位:省商务厅、省文旅厅、省科技厅、省工信厅)
四、加强RCEP载体平台建设
(一)大力推进RCEP国际合作产业园建设。推动山西综改示范区以先进制造和特色食品等为主导产业,长治高新区以半导体和先进制造业为主导产业,吸引成员国投资,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,打造RCEP国际合作产业园。(责任单位: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、省商务厅,长治市人民政府)
(二)打造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平台。全力推进太原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建设。推动太原市、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制定承接加工贸易转移工作方案,举办专项对接大会,出台金融、人才等配套政策,与东部地区先进开发区建立产业合作互济常态化机制,大力引进东部地区加工贸易企业。支持全省工业类开发区发挥各自优势和特色,建设加工贸易产业重点承接地,对接东部地区承接中端产业。(责任单位:各市人民政府,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、省商务厅)
(三)利用好各类经贸合作平台。支持行业协会、学术机构等社会组织与其他RCEP国家相关机构开展交流合作,利用好中国-东盟博览会等重点贸易平台,加强与其他RCEP国家的经贸合作和招商引资工作。组织我省机械、食品等企业抱团参加RCEP国家知名展会,打造境外区域品牌展。利用好与RCEP国家的国际友城平台,开展交流活动,推动务实合作。发挥省贸促会境外代表机构作用,积极为我省招商引资和对外投资牵线搭桥。(责任单位:省商务厅、省贸促会、省外事办、太原海关)
五、构建RCEP贸易物流通道
(一)加快打造物流铁路运输通道。抢抓RCEP机遇,优化我省国际铁路货运通道,开通中老、中越铁路班列,进一步畅通与东盟10国连接通道,为我省优势产品出口提供服务。(责任单位:省商务厅、中铁太原局集团、华远国际陆港集团)
(二)加快打造物流空中运输通道。适时恢复太原至澳洲洲际航线,拓展国际直航航线,新增或加密山西至日韩、东南亚的航线航班,提高国际市场的辐射能力。支持太原积极开拓并适时引进更多定期国际货运航线,为山西高价值货物出口畅通渠道。(责任单位:省交通运输厅、省商务厅、山西出入境边检总站、山西航产集团、华远国际陆港集团)
六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
(一)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。持续推进通关“一体化”改革,大力推广“提前申报”“两步申报”,优化通关作业流程,规范和简化海关监管手续。精简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和随附单证,巩固压缩整体通关时间成效,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。大力培育海关AEO高级认证企业。认真梳理各成员国进境农产品准入机制,指导企业扩大特优农产品出口。在我省国际贸易“单一窗口”增加RCEP进出口企业智能服务系统,为企业提供商品优惠关税查询比对等服务,帮助企业应享尽享RCEP关税减让成果。进一步规范国际货运包机边检查验、突发情况处置等流程环节,确保为国际货运包机出入境提供安全优质快捷的一站式通关服务。(责任单位:太原海关、省商务厅、山西出入境边检总站)
(二)强化知识产权保护。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,建立RCEP重点产业、重点领域的涉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体系和纠纷应对指导机制。推进省内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中心建设,为国内外企业及个人提供知识产权保护、运营等服务。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。加强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,完善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的审理规则,引导企业通过调解、仲裁等方式,高效解决知识产权纠纷。(责任单位:省商务厅、省市场监管局、省公安厅、省法院、省检察院、太原海关、省贸促会)
(三)妥善应对贸易摩擦。认真开展我省重点产业面临的贸易摩擦形势分析,及时跟踪成员国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,做好信息收集梳理,加强风险预警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(责任单位:省商务厅、太原海关、省贸促会)
(四)优化和改进金融服务。结合RCEP实施,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,按照市场化原则和商业可持续性原则,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,加大外贸领域小微、民营企业信贷支持力度。扩大RCEP区域内贸易投资活动中人民币结算使用比例,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跨境人民币金融产品和服务,帮助市场主体降低汇兑成本,规避汇率波动风险。多渠道普及汇率风险中性理念,鼓励银行为RCEP相关企业提供低成本汇率避险服务,提高企业外汇套保覆盖面及套保比例。积极支持RCEP相关企业加入跨境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,鼓励审慎合规的银行将“材料多、环节多”的业务和“笔数多、信用好”的企业纳入试点范围。加大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场景宣传推广力度,争取更多RCEP企业利用该平台开展融资。组织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,深化“政府+信保+银行”合作机制,推动信用保险保单融资。鼓励合理降低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费率,持续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。(责任单位:省商务厅、省地方金融监管局、人行太原中心支行、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、山西银保监局、中信保山西分公司)
(五)提升自然人移动便利化水平。加快落实RCEP中涉及移民管理领域的约束性义务清单,按照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第九章及附件四《中国自然人临时移动具体承诺表》约定内容,最大限度落实RCEP其他成员国商务访问者、公司内部流动人员、合同服务提供者、安装和服务人员、随行配偶及家属等自然人临时入境的便利化措施,为RCEP其他成员国高层次人才入境及停居留提供便利。(责任单位:省公安厅、省外事办、山西出入境边检总站,各市人民政府)
七、强化组织保障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建立RCEP跨部门协调推进工作机制,加强各部门信息共享和工作协作,合力推进我省落实RCEP行动计划重大事项、关键政策和改革创新、宣传推广等事项落实。各市和省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出台推进措施,合力推动RCEP落地实施。(责任单位:省有关单位)
(二)强化培训宣传。充分发挥省社科院、山西财经大学等省内智库和高校作用,深入开展RCEP规则“一国一策”跟踪与研究,提出国别对策,为我省企业抢抓RCEP机遇,化解挑战提供指导。充分利用商务部研究院培训资源,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持续开展RCEP相关内容培训,提高企业利用RCEP规则能力。(责任单位:省商务厅、省贸促会、太原海关、省教育厅、省社科院)
(三)健全服务保障体系。主动为企业提供RCEP成员国政治、经济、法律、市场、产品等方面信息,降低企业在海外投资和生产经营的风险。深入研究破解在投资、贸易、事中事后监管、行业管理制度等领域的重点难点,为全方位对接RCEP提供更全面的制度保障。(责任单位:各相关单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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